编者按:
日前,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专题研讨班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举办,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成员边巴扎西与学员座谈交流。座谈会上,部分学员立足工作实际,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城市民族工作、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等方面踊跃发言。为集中展现座谈成果,特辑录学员代表发言,以期为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族工作提供实践参考。
深入实施“六项行动” 讲好中华民族故事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子民
河北是民族工作重要省份、旅游大省,历史悠久、文脉绵长,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区域。近年来,河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特别是在承德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六项行动”,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一是坚持价值引领。省、市分别成立旅游促“三交”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制发《关于发挥文博文旅文艺教育功能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方案》等文件,明确“六个一批”等重点任务。省民委与文物局签署合作协议,推动各级博物馆展陈突出“三交”内容。承德市制定17项举措,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纳入旅游业发展规划,在避暑山庄等景区注入“旅游+文化+民族”元素。
二是加强骨干培训。2022年以来举办10余期培训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课程,覆盖全省导游及从业人员。承德市完成5000余名持证导游全员轮训。重点培养景区金牌导游员、讲解员,承德市培育国家级5名、省级4名、市级106名。推进学生讲解员队伍建设,通过“红领巾”讲解员等活动深化青少年教育。
三是完善讲解体系。引导各地旅游景区、文博场所对讲解内容予以丰富完善,讲好中华民族故事。承德市组建42人专家团队,对71个重点景区分类修订讲解词,建立四级联审机制。把握“主干与枝叶”“宏观与微观”“共性与个性”关系,突出中华文化主线。避暑山庄增加园林艺术所蕴含的“大一统”意象等讲解内容,普陀宗乘之庙强化土尔扈特东归史实,安远庙融入平定准噶尔主题,普宁寺强调多民族建筑艺术融合。通过细节优化,实现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
四是提升展陈水平。省民委召开“承德与清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学术研讨会,指导各地举办主题讲座,深挖文物遗迹蕴含的“三交”史实。承德市整合5家文博单位成立避暑山庄博物院,系统讲述各民族交流互鉴的历史故事,其中《清盛世民族团结实录展》获评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精品奖。承德博物馆运用数字化技术“活化”200余件文物,增强展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是发挥资源优势。引导和支持各地研发铸牢主题线路,推动“学”“游”融合。承德打造塞罕坝林场等六大载体,推出“跟着非遗去旅行”等研学项目。实施非遗数字化保护,制作满族剪纸等VR展厅,访问量超百万;开发围场满绣产品300余款,销往20多国。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建立“一坝一庄一话一非”研学机制。
创新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兼民族团结处处长 韩 荣
四川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形成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问题导向与实践创新有机结合的四川实践。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对民族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制定出台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颁布实施《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完善省民委委员制、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三项计划”工作机制,把民族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目标绩效管理,省人大组织《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加强充实基层民族工作力量。强化跨区协作,召开“西部九省区(兵团)”民族工作联席会议,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建立协作机制,密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族工作联系。
聚焦“五个”嵌入,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聚焦空间嵌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社区工作清单,突出解决就业就学就医民生难题,建成综合服务窗口平台2130余个;聚焦文化嵌入,建立56个“铸牢”教育基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颁奖活动,建设“三交”文艺作品创作基地,建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技能培训”基地;聚焦经济嵌入,做好川浙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实施“春风行动”,推进“飞地”工业园区建设;聚焦社会嵌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共建示范带和模范长廊,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单位)89个、省级1016个;聚焦心理嵌入,构建“铸牢”大宣教格局,开展校园舞台剧展评、“同运动·一家亲”活动。
探索创新举措,提升治理水平。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试点,推出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两项标准”,系统配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格局机制在基层落地。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与基层社区治理和城乡社会治理相融合,让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在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引导各族群众参与基层自治,推行“石榴籽调解”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丹 业
云南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强化高位推动。积极争取将创建工作纳入省委重点目标任务,纳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写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4年召开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省民族宗教委与省委巡视办签订合作协议,开展“铸牢”专项巡视。
强化支持保障。修订完善创建“十进”测评指标体系,推进创建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管理。加强示范典型宣传,推出60个创建示范典型,编辑出版《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年回顾》(理论篇、实践篇)、《牢记嘱托共奋进 七彩云南新篇章——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创新实践》。
强化学习培训。坚持示范带动学,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会议议题。坚持培训促提升,连续三年举办创建工作专题培训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全省创建工作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
强化精准指导。从方式方法上,吸收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一线人员作为评审专家参与全省创建工作,建立“互观互检”交流互鉴机制。从内容把握上,坚持与时俱进做好指导,注重在理论政策上精准把握,重点在行业分类上实现突破。从点位打造上,突出边境地区、自治地方等,带动全域开展创建,打造区域性示范标杆,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创建工作格局。
强化载体创新。着力深化实施第五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巩固提升374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牵头共建“铸牢”长江上游示范带,开展创建“进景区”,深化旅游促“三交”,2024年旅居云南人数达400万。
强化规范管理。树立示范创建重在平时、梯度培育、择优申报的导向,把创建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加强各级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建立退出机制,加强示范命名后的管理,通过绩效评估检查、日常工作调研、测评指标评估等方式,发挥好测评指标“指挥棒”作用,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