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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成都大学“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3 作者: 来源: 点击:

成都大学“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为四川省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之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现启动成都大学“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西部超大城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关注四川多民族共同体意识互动及国际影响,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川及成都实践、宣传教育体系、国际传播等领域研究,更好服务于四川民族工作决策咨询、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和载体传播,服务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选题范围

应主要以《2024年度成都大学“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课题指南》(见附件)为依据,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与四川及成都实际。鼓励发挥多学科优势进行集智攻关研究,申报者可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三、课题类别及结题要求

本年度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三个类别。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都须在课题立项后完成。其中论文要求发表正刊非增刊。专著要求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超过15%,结题后出版。

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项,研究期限为1-3年。在CSSCI来源期刊(非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1部,或研究报告1篇且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中央国家部委有关部门采纳,或研究报告1篇且被厅级领导批示+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申报艺术表达实践类,成果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原创艺术作品1个,并在国家部委或中国文联下属的艺术协会主办的比赛中获奖,或参加国家部委、中国文联下属艺术协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艺术展映、展演1次(以证书或邀请函的主办单位为准),结项时需提交原创作品的视频或音频或作品扫描件。以上均要求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身份署名。

一般课题:资助经费0.5-0.8万元/项,研究期限为1-2年。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1篇且被市级部门主要领导批示或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省级展映、展演等(仅限艺术表达类实践成果)。申报艺术表达实践类,成果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原创艺术作品1个,并在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文联下属的艺术协会主办的比赛中获奖,或参加省级政府部门、省级文联下属的艺术协会、省级电视台主办的艺术展映、展演1次(以证书或邀请函的主办单位为准),结项时需提交原创作品的视频或音频或作品扫描件。以上均要求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身份署名。

自筹课题:欢迎申请者带与本基地课题指南相关项目及经费进入基地立项,或者自筹经费申报项目,其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研究期限、结项要求与一般课题相同。

其他要求:课题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本项目为2024年度成都大学“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资助项目成果,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字样,以此作为结题验收的依据,否则不予结题。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直接结题: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办《成果要报》、教育部社科司《专家建议》、省社科办《重要成果专报》等采纳。

四、申报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度成都大学“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者为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二)重点课题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并主持完成厅局级以上研究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申请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每位申请者同年度只能向本基地申报1个课题,非课题负责人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本基地2个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不得用已受过国家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省社科项目等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进行申报。不得用已公开发表决策咨询类刊物采纳的研究成果申报。不得用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申报。

五、课题成果管理

(一)申报课题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本基地在课题立项后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如项目不能按时结题而确需延期的,需向本基地递交书面延期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题。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本年度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拟申报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审核合格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mzgtt@cdu.edu.cn(文档命名格式:2024年课题申报+课题类别+申报者单位+申报者姓名+申报书/活页、2024课题申报+申报者单位+申报汇总表),基地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待立项后,再单独通知立项课题提供纸质版相关材料。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303办公室)(请以顺丰快递送达)

联系人:凃老师

邮 编:610106

电 话:13688076165

E-mail:zhmzgtt@cdu.edu.cn


成都大学“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